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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探视孩子有规定吗?

添加时间:2025年5月9日 来源: 泉港区律师   http://www.zqshls.cn/

离婚后探视孩子有规定吗?

离婚后,即使夫妻双方结束了婚姻关系,但与子女之间的亲子关系并不因此而终止。为了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以及维护非直接抚养方作为父母的基本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非直接抚养方拥有探望自己子女的权利,并且这种权利应当得到直接抚养方的支持和配合。当双方就探视时间、方式等问题发生争议时,首先应尝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若协商不成,则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裁决。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非婚生子抚养权归属要如何确定?

非婚生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主要依据的是父母双方的实际抚养能力、孩子的生活习惯以及与哪一方共同生活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长等因素来确定。在实践中,如果父母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则按双方协商的结果处理;若协商不成,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在法律框架下,离婚后非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依法享有探视权,并有权要求对方予以协助。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确定具体的探视方案,以确保不影响到孩子的正常生活与成长环境。如遇困难无法自行解决时,应及时寻求司法途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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